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海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头道沟铁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海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头道沟铁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海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头道沟铁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张掖市肃南县祁青乡。
项目概况: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海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头道沟铁矿,矿区面积为1.3309km2,开采标高+3450m~+3320m。本矿山开采规模为10万t/a,开采矿种为铁矿原矿石,地下开采方式,采用阶段平硐开拓方式,采矿方法为分段空场法+浅孔留矿法。矿山服务年限为6a(含基建期1年)。工程总投资1510.74万元,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海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蒋宏 联系电话:1351948686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bob综合体育官方app下载ios版
联系人:王红 联系电话:18298386385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示指定地址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